Y公司公募债券违约及处置案例
时间:2017-12-18 16:22
Y公司公募债券违约及处置案例
公布时间: 2017-12-14
来源:2017-12-14 证券时报
风险事件回顾:经营持续下滑导致评级多次下调,并因连续亏损被暂停上市
Y公司于2010年12月X日发行“10Y债”,发行规模7.5亿元,债券期限为7年(附第5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由控股股东L公司提供担保,由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并担任受托管理人。发行时P资信评估公司给予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债券信用等级为AA。2010年12月30日,“10Y债”在交易所上市交易。
Y公司是一家造纸行业的上市公司。由于造纸行业景气度下滑、公司亏损幅度较大等原因,P资信评估公司分别于2012年4月及2014年4月两次下调“10Y债”的债项和主体评级至A,评级展望为负面。2015年1月,由于信用评级进一步被下调为A-,“10Y债”被实施风险警示;4月由于连续两年亏损被依规暂停上市,债券更名为“Y债暂停”,随后信用评级被下调至BBB+。
2015年12月,“Y债暂停”公告将票面利率由7.09%上调为8.09%同时实施回售,此次回售申报量共计6.58亿元。Y公司于12月X日发放回售资金。
此后,Y公司于2015年扭亏为盈,“10Y债”于2016年4月恢复上市交易;2017年4月,Y公司发布2016年年度报告,当年再次出现亏损。
投资小贴士:遵循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10Y债”是一只较早出现风险迹象的企业债券。早在2012年4月,其主体及债项评级已下调为A+,2015年1月又进一步下调为A-,交易所即根据《关于对公司债券实施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通知》对其实施了风险警示,2015年5月又根据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将其调整为仅限合格投资者买入,非合格投资者仅能卖出。
目前,交易所债券市场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根据相关规则,部分具有较高风险特征的债券仅限合格投资者买入,投资者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自行申请、通过审核才能成为合格投资者。对债券投资实行适当性管理有助于投资者防范风险和防止损失。证券市场投资遵循“买者有责,风险自担”的原则,而广大投资者在专业化程度和风险承受能力上有较大差异,部分投资者对债券产品的风险特征可能不够了解,难以承受相应的投资风险。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初衷即是为了确保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与投资的产品相匹配,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天底下没有免费午餐”,信用债市场的投资风险不可忽视,低等级信用债的高收益往往意味着更高的违约风险。投资者在做投资决策时切不可盲目追求收益,应当谨慎评估自身的经济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交易。
(供稿单位: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