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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权益保护和风险教育案例三

时间:2015-06-29 17:17

 投资者接受员工私下代客理财不合法

   一、案例简介

   2013年5月,一信访人向证券监管部门进行信访投诉,反映辖区某证券营业部客户经理X非法操作“宋某某”账户,存在非法代客理财的行为。经当地证监局调取“宋某某”股票账户委托交易记录,发现该账户开户以来交易记录共发生554笔委托交易,其中107笔来自营业部交易区电脑设备;通过调取营业部现场交易电脑设备IP及MAC地址,发现上述107笔交易主要来自营业部大厅散户交易区的13台电脑(散户交易区共有交易电脑设备16台);通过调取营业部部分现场监控录像资料,发现营业部客户经理X在“宋某某”股票账户下单时点在营业部大厅交易区域操作上述电脑设备。针对X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股票违规行为,当地证监局对X出具了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负责管理责任的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风险提示

   在证券营业部以“经纪业务”为主的情况下,员工或经纪人非法代客理财是较常见的违规行为,且易引起纠纷问题。投资者应当认识到从业人员私下代客理财属于违法行为。投资者对自己证券账户交易密码负有保密责任,无论何种原因将交易密码告知他人都属于危及账户安全的行为,在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投资者账户交易行为被默认为投资者本人的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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